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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消息!虚假转账套现,武汉一男子诈骗多家商户获刑

2022-12-08 15:57:37来源:潇湘晨报

总有一些自作聪明想走捷径发财的人,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在武汉一名男子利用虚假转账截图,诈骗多家商户套现。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


(资料图片)

总有一些自作聪明想走捷径发财的人,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在武汉一名男子利用虚假转账截图,诈骗多家商户套现。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曹女士(化名)经营着一间棋牌室,今年5月11日,一名年轻男子来到店里,声称打牌要换现金,想通过手机扫码线上支付换取3000元现金,曹女士同意了。

参与该案审查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朱正:该男子拿出手机扫了曹女士店铺二维码,向曹女士出示了支付成功的截图。曹女士看了一眼转账截图是自己的微信头像,但没有及时核实微信收款记录,兑换了3000元现金给他。此时男子突然说朋友让他挪车,拿钱迅速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曹女士发现转账钱款还没有到账,该男子也不见踪影,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一周后,自作聪明假借扫码骗钱的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朱正:袁某交代,2021年9月他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一直无稳定的收入,便动起了歪脑筋。他事先准备好一款软件,通过该软件扫描收款码可获取商家信息,现场伪造支付成功截图。

经调查,今年2月至5月,袁某以“要在棋牌室打牌换现金”为由实施诈骗,借口“手机信号不好”“要下楼挪车”,分散对方注意力,作案10起,诈骗金额36995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9月下旬,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袁某具有认罪认罚、多次诈骗、累犯等情节,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责令袁某退赔10名被害人经济损失。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陈智广提醒:广大市民应增强防范意识,对涉及钱财的交易尤其应谨慎,明确对方是否在利用账目截图、虚假短信等混淆视听,核实收款信息是否准确,确保自己账户金额收支正常。如果发现受骗,及时报警。

(湖北之声记者李丹琼、通讯员杜业婧)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武汉市洪山区 自作聪明 有期徒刑 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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