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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资讯】《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出台,法治保障再升级

2022-10-21 16:04:50来源:潇湘晨报

10月21日上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共九章八十一条,包含总则、规划与用地


(资料图)

10月21日上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

《条例》共九章八十一条,包含总则、规划与用地、资金保障与综合开发、建设、运营、安全保护区、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的制定是应对轨道交通发展新形势新问题,为长沙轨道交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供法治保障,与国家有关轨道交通的政策和部门规章衔接配套,确保长沙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管理规范统一。

为了更好地开展轨道交通建设,服务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与2012年制定的《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比,本次新修订的《条例》秉持“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结合国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综合考虑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等要求,作出了一些更新与修订,主要体现在突出保障项目安全、强化便民措施、聚焦绿色环保。9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条例。

《条例》特别增加了“防汛防涝要求”的内容,防止在暴雨极端化条件下,因城市内涝等情况影响轨道项目安全。要求“轨道交通出入口的位置、数量应当符合安全、便民要求;出入口周边设置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市政无障碍设施相连接”,将更加方便市民出行。为避免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渣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条例》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轨道交通建设所产生的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的处理。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在其辖区内产生的盾构渣土应当规划建设专门的消纳场地”。

在轨道交通运输的疫情防控、灾害应急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方面,长沙市司法局吴畅副局长表示,《条例》在审议阶段时就考虑到了疫情防控,根据市轨道交通集团、市卫健委的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加入了疫情防控对应条款,主要表现为《条例》第四十六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公共卫生安全防控工作。对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采取的公共卫生安全防控措施,乘客应当配合;拒不配合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阻止其进站或者责令其出站;强行进站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经济的出行服务。为进一步提升乘客乘车体验,《条例》设置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服务承诺条款;明确了关于使用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车的内容,并规范遗失物品管理。

目前,长沙100%的地铁站外可换乘公交,94.9%的公交线路接驳地铁车站,“抬脚上公交、出门坐地铁”的城市公共交通成了众多市民出行的首选方式。伴随着《条例》的施行,未来长沙轨道交通的安全性将更加提升,线网建设将更加高效,市民出行将更加便捷。

潇湘晨报记者章杨梓昕 实习生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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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大常委会 公共卫生 城市轨道交通 长沙市司法局 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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