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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在线丨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截止的公告

2022-10-13 10:00:04来源:潇湘晨报

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截止的公告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截止日期临近

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截止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截止日期临近,为不影响现有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登记上牌截止时间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将于2022年10月31日17:30时截止。

二、部分业务停止办理

一是容缺办制度将终止。在集中上牌期间,2022年5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和发票丢失的,可以在所有人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后容缺办理。集中登记上牌期截止后,合格证和发票丢失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办理登记上牌。

二是临时号牌停止发放。在集中上牌期间,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白色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自2022年5月1日起计算)。集中登记上牌期结束后,停止发放白色临时号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登记上牌。

三、新购电动自行车及时登记上牌

2022年5月1日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登记前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当持有电动自行车来历合法合规证明。因此,2022年5月1日以后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30日内完成登记上牌。逾期未登记上牌的将被依法查处。

2022年10月13日

编辑:鲁少甫

审核:兰 甫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定州市公安局 强制性国家标准 交通管理

责任编辑:hnm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