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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滚动:男子心怀不满泄露原公司商业机密抢夺客户资源被判刑

2022-09-23 16:54:19来源:潇湘晨报

正义网无锡9月23日电(通讯员李娜薇)男子自认为为公司立下“汗马功劳”,而享受的待遇不匹配自己的实力,心有不甘跳槽后将原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经

正义网无锡9月23日电(通讯员李娜薇)男子自认为为公司立下“汗马功劳”,而享受的待遇不匹配自己的实力,心有不甘跳槽后将原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公司,导致原公司损失100多万元。日前,经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刘某本是宜兴市一家生产钢铁冶金快速分析仪系统和检测探头的科技分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技术与销售工作。2019年,分公司与其签订了为期五年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意味着刘某每月领取工资的同时还领取了5000元的保密费。

由于宜兴分公司刚成立不久,业务量少,刘某亲自带队到河南省一家钢铁公司拓展业务。历时一个月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检测,该公司决定购买分公司生产的快速分析仪系统,并开始大量采购应用于该系统的检测探头。自此,该家钢铁公司与分公司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业务联系。


(相关资料图)

2019年2月,分公司内部发出绝密通知,明确该河南钢铁公司在内的9家业务单位为公司重点保密单位,要求刘某等人不得泄露业务单位联系电话、产品规格以及产品价格等经营信息。

经过不断努力,分公司业务拓展顺畅、前景大好,然而刘某心中却有些愤愤不平。他认为自己是公司“元老级”人物,为公司发展立下“汗马功劳”,而享受的待遇却与自己所做出的贡献不相匹配。几次口角摩擦后,刘某与总经理张某便心生嫌隙。

2019年4月,刘某未通知任何人便离开了公司。虽从公司离职,可刘某并没有与原公司工作人员断联,时常咨询一些生产技术和销售方面的问题,还扬言要“抢走宜兴分公司全部业务单位”。不久,刘某开始混迹于山东一家新成立的科技公司,平日与公司总经理冯天、法定代表人柴志交往密切,甚至把在宜兴分公司掌握的钢铁公司负责人员联系电话、检测探头产品规格以及产品价格等经营信息透露给了山东新公司的总经理冯天。同年9月,工程师彭某、庞某更是在刘某的游说下从宜兴分公司辞职,跳槽至山东的新公司。

一个月后,彭某就代表山东新公司出现在钢铁公司生产车间试用检测探头。原本需要二十余天的检测、调试,这次仅用了两三天。毫无疑问,山东的公司是带着现成的数据和相匹配的检测探头进行业务洽谈的。此次调试后,钢铁公司中断了与宜兴分公司的合作,转而采购山东公司生产的检测探头。

双方一直合作愉快,为何会被半路截胡?张某经过多方查探,他发现这家山东公司生产的检测探头与自家生产的极其相似且价格低廉,而对方正是通过打价格战抢夺了自己的客户。

生产检测探头的信息是保密的,生产车间也禁止拍照,对方是如何生产出与公司探头别无二致的产品,还利用价格战抢夺客户的呢?想到这里,张某意识到公司商业秘密可能被他人盗取,立刻向警方报案。2020年8月,警方对刘某以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侦查。2021年9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统计,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山东公司向钢铁公司供应共计16500支检测探头,总计销售额达202.35万余元,给宜兴分公司造成人民币103万余元的损失,刘某从中获利人民币7500元。

2021年12月,经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刘某违反保密义务,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 钢铁公司 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罪 汗马功劳 生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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