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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热消息:晨意帮忙|女子花3万当网红失败退费遭拒,公司:她无理取闹

2022-08-27 22:55:03来源:潇湘晨报

今年4月上旬,26岁的长沙女子小玲(化名)通过朋友介绍,与湖南享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享梦游城市合伙人商务服务协议》以及《享梦游城

今年4月上旬,26岁的长沙女子小玲(化名)通过朋友介绍,与湖南享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享梦游城市合伙人商务服务协议》以及《享梦游城市合伙人平台合作协议》,还交了3万元。“公司的人说可以扶持我把我打造成网红,还说我如果新介绍一个人进来,就可以赚取1万5,也就是一半的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四个多月过去,小玲不仅没有新介绍一位客户,她在某平台的粉丝数还从1000下降到360,“我并没有被打造成网红,就是一个博主。有时候发在朋友圈中的图片,都是我没去过的地方。”觉得涉嫌虚假宣传,加上自己没有被打造成网红,小玲此前找公司退费,遭到了拒绝。

8月27日,该公司法务江桥回应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城市合伙人”是公司基于两种服务的一个产品,小玲与公司签订了两份协议,享受了相应服务,两部分费用加起来一共是3万元,城市合伙人只是一个叫法,一种身份授予;公司只要对签订的服务协议在交付过程中没有夸大宣传,就不存在虚假宣传。

江桥表示,对于推荐新人会有提成一事是公司的内部奖励机制,但公司坚持底线,一直都是合法合规经营,不存在诈骗。“对方(小玲)享受了相应服务,再来无理取闹退费。 ”

女子花3万想当网红,“给我买1000个粉丝掉得只剩360”

4月上旬,小玲在朋友小佳(化名)的推荐下,给对方转去3万,与湖南享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享梦游城市合伙人商务服务协议》以及《享梦游城市合伙人平台合作协议》。“公司的人告诉我,可以将其当成事业来发展,还可以扶持我,把我打造成网红IP,小佳就是我的合伙人。”

当时的小玲已经从上一家公司辞职,正在找工作。她说,签完协议后,自己每天的工作任务就是探店,以及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一些图片和文案。“这些图片基本上是发布在公司群里的,也有些是合伙人提供的。虽然公司没有硬性要求,但如果你不发的话,就没有流量进来。”

小玲表示,她发布的图片当中,有些地方是自己都没有去过的,“都是虚假的引流方式,公司还帮我在一个平台上买了1000个粉丝,四个多月过去了,现在粉丝数已经掉到360个了。”

小玲告诉晨意帮忙记者,自己发朋友圈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朋友圈的人来当她的合伙人,“公司说可以快速回本,只要新介绍一个人进来,我就可以从这3万块钱中获取1万5,也就是赚取一半。”

“花3万块就能免费吃喝玩乐,打造个人IP让你当网红,你信吗?实际上公司只是想收你3万元,拉你入伙,之前的都是噱头!”小玲称,四个多月过去,自己一个人都没拉到,“亲戚朋友和熟悉的人看到我的朋友圈,并不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个人IP。”小玲想退钱,“没有打造成功,我顶多就算一个博主,不算网红。”

8月27日,晨意帮忙记者陪同小玲来到湖南享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小玲找到自己的创富导师,对方表示公司是给小玲买了100块钱的粉丝,但那是“个人意愿”。“负责人要下周一上班的时候才来,到时候可以一起协商。”一名员工称。

回应:合法合规经营,享受了服务再来退费是无理取闹

27日下午,晨意帮忙记者致电湖南享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江桥。对方表示,城市合伙人是公司的一个产品,是基于两个服务,从而给到当事人的一种身份授予。“两个服务包括咨询服务,给对方提供了一些课程服务,包括线下的一对一咨询,这个部分签订了商务服务协议,合同标的为15000元。”

“我们作为一个综合集团类公司,有自己的五星级旅行社,每年体量很大,做了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我们把平台和供应商的资源分享给城市合伙人,相当于是做了一个分享式的平台,我们约定了平台使用费是15000元,所以这两部分构成了3万块钱。城市合伙人只是一个叫法而已。”

至于推荐的下一个人会有提成一事,江桥表示,这是公司内部的奖励机制。“如果我们这样的一个客户介绍新客户的话,我们会给到对方一定比例的分佣。当然不是说每个人的比例都一样,有的人可能推荐的多一些,比例可能也会稍微多一点。但我们坚持底线,比如A推荐B,A会有提成,但是B推荐C的话,A是绝对不会有提成的。”

对于小玲所说虚假宣传一事,江桥称,公司与小玲的关系仅限于与对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只要我们对签订的服务协议在交付过程中没有夸大宣传,就不存在虚假宣传,所以我们和对方的关系没有任何的逻辑存在。”

“我们这边一直是合法合规经营,账目进出都是走的公账,都是合法开票、合法纳税的,我们的律师很早以前就在是否涉嫌非法传销上面做过定性。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江桥表示,小玲在8月26日已经叫了警察来到公司,“我们当初提供了经营的证件以及合同协议,我们跟警察说得很清楚,警察在现场也说得很清楚,我们公司不存在诈骗,也不存在违法经营,这只是一个民商事的合同纠纷。”

“很明显,对方(小玲)已经享受了相关服务,我们也按照协议提供了法定的一些义务,如果她再无理取闹要来退费,实际上是对现在经济形势不好的企业的一种沉重负担。”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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