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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关注:违法销售散装食盐海沧区一商家被查

2022-08-13 20:01:39来源:潇湘晨报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高金环通讯员张钧鑫)因涉嫌销售散装食盐、非定点零售企业销售未加碘食盐等多项违法行为,海沧区一商家近日被查。近日,


(资料图)

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张钧鑫)因涉嫌销售散装食盐、非定点零售企业销售未加碘食盐等多项违法行为,海沧区一商家近日被查。

近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维护食盐市场秩序,保障食盐质量安全,守护市民健康。

在新垵的一家粮油店,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销售的散装食盐为食品加工用盐(未加碘),且商家无法提供该食盐进货凭证。该店涉嫌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散装食盐、非定点零售企业销售未加碘食盐等多项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

此次专项检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检查食盐经营户24家,对其中3家经营户发出了责令整改告知书,简易处罚1家,立案调查2家。

【链接】食盐销售有规定

我国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食盐质量安全可追溯。

我国禁止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

食盐加碘,事关市民身体健康。依据相关规定,我省经营户经营的食盐碘含量应该为25毫克/千克,允许波动范围为30%(即18毫克/千克-33毫克/千克)。

对于特殊人群使用的未加碘食盐,我省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商为福建省盐业公司,期限至2027年底。

责任编辑: 吴郁莹,赖旭华

关键词: 质量安全 立案调查 违法行为 波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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