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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头条!假房产证作抵押男子“借”款百余万元

2022-07-20 21:05:59来源:潇湘晨报

男子用购买的伪造房产证作抵押,三次以他人名义向被害人借款100余万元。近日杨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


(资料图)

男子用购买的伪造房产证作抵押,三次以他人名义向被害人借款100余万元。近日杨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8年中,史某某认识了做房产抵押贷款生意的王女士,两人合作做起了生意。史某某负责介绍需要房产抵押的客户给王女士,王女士负责借款给客户并收取利息。然而,史某某作为中介,在生意上赚不上多少钱。2019年底,史某某想到之前与王女士合作时基于信任,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并不会仔细核实。史某某嗅到了“商机”,便把主意打到了王女士身上。他伪造了三本房产证,以朋友的名义先后向王女士“借”款100余万元。

“我和史某某认识多年,之前也有过一些经济上的往来,所以对他并无戒备。”想着又有房子抵押,又有欠条,还是史某某介绍的,并未验证房产证真假,王女士便掉进了史某某设置好的“圈套”。

2020年底,王女士并未收到还款,史某某开始还以朋友手头不宽裕为由要求王女士宽限些时日。多次催促后,史某某交代自己伪造房产证和钱已经被自己花完了的事实,称钱就当自己“借”的,后续会如期还本和利息。然而到了21年上旬,史某某仍未归还钱款,王女士遂报案。

检察官说法

经审查,史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用了朋友的身份证伪造房产证和抵押证明,让王女士将钱款打入朋友账户,再由朋友将钱打给自己,诈骗100余万元,实际钱款用于个人债务和日常花销,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文、排版|朱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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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剥夺政治权利 行为构成 数额特别巨大 杨浦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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