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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为赚钱非法贩卖燃气男子获刑一年六个月

2022-07-14 17:04:23来源:潇湘晨报

正义网金华7月14日电(通讯员张晓湘邓俊)眼红他人送燃气赚钱多,私自充装、储存和贩卖瓶装液化气,最终因无证经营被行政执法部门查获。近日,经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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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金华7月14日电(通讯员张晓湘 邓俊)眼红他人送燃气赚钱多,私自充装、储存和贩卖瓶装液化气,最终因无证经营被行政执法部门查获。近日,经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彭某在东阳经营着一家粮油店,平时负责粮油配送工作。工作中,彭某发现一些小吃店对液化气的需求较大,经常看到有人来配送液化气。经打听后得知,配送液化气的收入很是可观。为了赚更多的钱,彭某便萌生出扩展“业务”的想法。

彭某清楚,没有经营许可证,从正规渠道采购燃气是行不通的。于是,在朋友的介绍下,彭某联系到金华一家私设的瓶装燃气经营点。随后,在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从业资格许可证的情况下,彭某多次从该私设瓶装燃气经营点购入不同容量的瓶装燃气,经过运输后加价销售给东阳、义乌等地的商户。

2021年4月19日,彭某因非法经营液化气被执法部门查获。后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至东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被告人彭某私自采购16万余元的瓶装燃气用于加价出售,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6月13日,东阳市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将彭某依法提起公诉。鉴于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具有自首、退赃等情节,东阳市检察院对其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诉判决。

关键词: 东阳市检察院 非法经营罪 提起公诉 经营许可证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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