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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热文:驾校教练隔夜酒驾上高速孩子坐副座上未系安全带

2022-07-09 09:03:33来源:潇湘晨报

驾校“老司机”隔夜酒驾上高速孩子坐在副座上泉州网7月9日讯(记者林志安通讯员黄军清文/图)身为驾校教练,反而以身试法,这样的教练,你敢让


(相关资料图)

驾校“老司机”

隔夜酒驾上高速 孩子坐在副座上

泉州网7月9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黄军清 文/图)身为驾校教练,反而以身试法,这样的教练,你敢让他教吗?近日一名驾校教练酒后驾车上高速,还让自己的孩子坐在车子的副驾驶位上,且未系安全带。

杨某开着教练车,他的孩子就坐在前排副驾,未系安全带。

日前,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在沈海高速公路水头收费站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在对一部闽C号牌的教练车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车前排副驾驶位上坐着一名小孩且未系安全带。

通过快速酒精筛查棒检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杨某存在酒后驾车嫌疑,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的现场测试值为30mg/100m1,达到酒后驾车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教练车使用性质属于营运。据此,杨某的行为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最高15日行政拘留、5000元罚款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据了解,杨某是泉州某驾校的教练,家住在南安水头。据其交代,前一天晚上他和朋友一起吃夜宵,又喝了几瓶啤酒,喝到了当天凌晨1时左右他就去睡觉了。当天上午,杨某自以为休息了一夜应该没问题,就开着教练车载着两名学员和自己的孩子,准备到泉州市区办事。

高速交警提醒:公路客车、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租赁、教练车、货运、危化品运输等车辆的使用性质都属于营运,如果是饮酒后驾驶这类车辆,处罚要比驾驶非营运车辆重得多。

关键词: 系安全带 酒后驾车 使用性质 违法行为 进行检查

责任编辑:hnm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