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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浪奇虚增营收被处罚 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2021-12-29 10:10:51来源:每日商报

12月24日,广东证监局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23 简称:*ST浪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正式行政处罚。长期代理投资

12月24日,广东证监局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23 简称:*ST浪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正式行政处罚。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正式处罚公布后,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处罚决定显示,广东证监局查明广州浪奇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在2018年至2019年,广州浪奇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浪奇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最高法院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上市公司虚增营收和利润等行为属于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目前我们正在征集投资者索赔代理,投资者可以拨打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广州浪奇股票,并在2020年9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投资者索赔应提供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底)、联系方式等。(记者 张采)

关键词: 处罚 营收 虚增 *ST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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